和你shop|3男女暴动罪成 还柙至下月底求情

2021-12-23 17:43

左起:被告周锦威、被告陈乐怡、被告黄溢霖。 资料图片
左起:被告周锦威、被告陈乐怡、被告黄溢霖。 资料图片

前年9月22日有大批市民在沙田新城市广场聚集,响应网民发起「和你shop」行动,随后再度演变为冲突。涉案2男1女被控暴动、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及阻差办公3罪。案件早前审结,法官谢沈智慧今于区域法院裁定3人暴动罪成,其中男工程师阻差办公罪罪成,管武罪罪脱。案件押后至明年1月31日求情,其间被告还押,以待索阅背景报告。

法官散庭前批评辩方代表首、次被告的大律师陈伟彦,「你啲法律原则错成咁」,与终审法院有关案例南辕北彻。陈大状解释因其「睇法有啲唔同」,随即被法官怒斥「咁你同终审法院讲啦!」

法官裁决时指,作供警员均为诚实可靠的证人,反之第三被告黄溢霖自辩内容违反常理,与新闻片段并不脗合。黄辩称担心源禾路上一名男子跌倒,于是上前扶起小巴站站牌,但在盘问下却承认没有慰问或扶起男子,甚至没有看过对方,且片段所见男子根本没有绊倒。黄声称搬完路牌便离开,但其后警方到场,黄仍然留在该处。法官又质疑,黄自称有健身习惯,其身型健硕,却解释被婆婆推开,继而转身与其他人一同离开,批评说法不合理,拒纳其供词。

辩方不争议有关地点发生暴动,但争议首、次被告陈乐怡及周锦威的身分。法官表示,比对二人被捕时所拍摄的照片以及新闻片段中一对男女,身型、衣著、装备等均完全脗合。虽然二人都是穿普通衣物,惟要在同一时间地点找到特徵完全相同的人,机会已是微乎其微,更何况是要在一对同行男女身上各自找到所有脗合特徵,实在不可能,故裁定两人便是片段中人。

法官续指,警方到场一刻,暴动已经发生,惟陈、周却与其他示威者站在暴动核心,并站在最前排面相警方。黄则于非法集结发生时,见到有人筑起路障仍上前帮忙搬小巴站站牌,之后集结演变成暴动,黄站到最前排与警方对峙,目的昭然若揭,便是恃著人多势众的实力,以鼓励其他人参与暴动。

至于周另被控的管有攻击性武器及阻差办公两罪,法官指涉案锤子、钳等本身并非攻击性武器,且控方没有证据证明周用以伤人,遂裁定管有攻击性武器罪脱。针对阻差办公罪,法官接纳警员供词,批评辩方扭曲警员供词,强词夺理,要求法庭作出毫无根据的揣测。加上影片所见周伸手拉住陈一刻,陈已被制服,故裁定其阻差办公罪罪成。

3名被告依次为24岁销售市场主任陈乐怡、23岁工程师周锦威及43岁地产经纪黄溢霖,同被控于前年9月22日在沙田源禾路好运中心外连同其他身份不详的人士参与暴动;周锦威另被控于同日同地管有一把锤子、一把钳及一把螺丝刀,及故意阻挠在正当执行职务的高级督察58483林佩武。

法庭记者:凌子淇

被告囚车驶入法院。
被告囚车驶入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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