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TVMall 发布「the Landmarks」等3平台被指侵权 置地入禀禁制兼索赔
2021-12-23 16:49
香港置地有限公司(置地)指控香港电视购物网络有限公司(HKTVMall)自去年10月起发布的3个网上平台13Landmarks、the Landmarks和Beauty Landmark,名称使用了「Landmark」字眼,冒名行事,侵犯商标。置地昨入禀高等法院,申请下令禁止对方继续侵犯商标,以其近似商标或名称伪冒置地集团相关服务或业务,要求法庭裁定对方曾伪冒及侵犯商标,强制HKTVMall交出所有描绘或模仿涉案商标的所有物品,存档誓章阐明所有藉此合作的单位名称地址,交代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置地损失或HKTVMall得益。
原告为香港置地有限公司,被告为香港电视购物网络有限公司。入禀状指原告属香港置地集团,为怡和洋行一部份,而置地广场(The Landmark)1983年落成,位处中环,内有多个主要品牌及餐厅,为高端知名购物商场,集团多年来沿用及持续推广商标「LANDMARK」。入禀状续指置地广场年度收益约为2亿美元前后,10年间商场商标宣传广告支出达1亿3000万港元,并注册了9款类近商标。
入禀状提到被告去年10月发布平台13Landmarks供顾客体验知名名牌云端购物优惠,当中提到圆方等顶级购物商场,今年再发布平台the Landmarks和Beauty Landmark,陈列并销售不同品牌产品,部份于置地广场设有门市,上述标记与涉案商标雷同,容易混淆,误导大众以为业务与置地集团相关。入禀状续指被告无正当理由使用字眼「Landmark」,蓄意鱼目混珠,假借其良好商誉因利乘便,有损原告风格。原告曾至少5次去信阻止不果,又于官方网站刊登声明知会公众两者并无关联,有鉴于原告持续蒙受损失故入禀申令。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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