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甩赵家贤耳案|法官引导陪审团 定罪关键在于是否接纳被告「脑袋一片空白」

2021-12-07 15:47

赵家贤遭人咬甩左耳。资料图片
赵家贤遭人咬甩左耳。资料图片

前年11月初于太古城中心外名中年汉陈真涉嫌突然拿刀袭击多人,该区时任区议员赵家贤上前劝阻时遭咬甩左耳。陈真否认3项蓄意伤人罪及1项普通袭击罪,法官张慧玲今日于高等法院开始引导陪审团前,提醒陪审团裁决时要撇开任何政治立场、同情或偏见,指3项蓄意伤人罪定罪关键在陪审团是否接纳被告所指「脑袋一片空白」无意识,醉到神智不清以致缺乏伤人意图,如否,则可考虑被告有否干犯较轻微的伤人罪。案件明早将完成引导。

引导陪审团前张官提醒陪审团考虑裁决时要摒除情感,「唔好觉得佢(事主)俾人拮咗两刀好可怜」,裁决不容任何情感上的看法。其次案发时有示威者大叫「光复香港」,被告则大叫「光复台湾」,张官又提醒陪审团要撇开任何政治立场、同情或偏见,须基于客观证据作出符合事实的裁断。张官提到案发时现场有社会事件,有人手牵手唱歌,防暴警察曾经到场,令住客非常不满致生争执,赵家贤到场调停。张官引述事主梁碧琪证供指没有参与示威,又携同小孩,而保安则指温浩伦曾说「点解放警察入来,系咪想呢度变成新城市广场」,温浩伦是否予人感觉支持示威者。张官续言被告和事主一家离开商场后便大叫「光复台湾」,不迟也不早,被告是否予人感觉唱反调,引起冲突。

张官指辩方不否认被告曾用刀插向事主温浩伦夫妇、咬下赵家贤左耳及袭击梁莹莹,交代案中争议一在辩方质疑案发经过并非如控方所言,二在被告案发时是否神智不清,陪审团是否接纳被告所指「脑袋一片空白」无意识,陪审团亦要考虑环境证据,包括案发时闭路电视片段中的被告言行情况是否一致。张官再引述辩方辩解被告行为受酒精影响,由施袭前起神智不清。被告指自己案发前曾饮用2至3杯中国白酒及2至3罐啤酒;赵家贤忆述被告体温略高;其身旁保安不认为被告有酒味;而送院治理时急症室医生纪录被告有浓烈酒味。张官又引述精神科医生意见指饮用酒精后半小时至2小时血液内酒精浓度最高,案发时被告距离饮酒出门已至少一个半小时,而被告作供时亦自言不太醉,陪审团可参考闭路电视片段,考虑被告受酒精影响程度及是否受桑拿影响。张官另引述精神科医生黄以谦先指被告案发时患上酒精醺醉病,盘问后改称患上由酒精引致的急性神智不清(AAI),问到黄以谦「咁快改口」是否属小心谨慎的精神科医生建议,还是遭动摇后退而求其次?

张官澄清被告自招醉酒,不可以AAI精神病或无意识机械式行为作辩护理由。张官解释本案首3项蓄意伤人罪,陪审团须肯定事主受严重身体伤害、由被告造成、被告伤人属非法和恶意以及被告具有意图导致事主受严重身体伤害的特定意图4项,方能裁定蓄意伤人罪成。张官指出前3项不受争议,考虑被告是否醉酒只关乎末项,被告是否醉到神智不清以致缺乏伤人特定意图,如答案为否定,则须裁定蓄意伤人罪成;如答案为肯定,则蓄意伤人罪脱,陪审团须进而考虑伤人罪元素,被告案发时是否知悉其行为会使人或可能使人受某程度损伤,如答案为肯定,则须裁定被告伤人罪成,否则即罪脱。张官再解释普通袭击罪中,被告向事主梁莹莹施加非法暴力不受争议,陪审团须肯定被告蓄意或罔顾后果而为之,方能裁定被告罪成。张官最后补充于伤人及普通袭击罪中,醉酒并非辩护理由。

51岁被告陈真被控于2019年11月3日,在香港太古城太古城道18号太古城中心外,意图使温浩伦Louis、梁碧琪、赵家贤Andrew身体受严重伤害,而非法及恶意伤害三人;另被控于同日同地袭击梁莹莹。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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