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警长涉警讯会所内偷纪念品及28张书券 押后明年2月再讯

2021-12-07 11:34

盖上头巾的被告获3人护送离开法院。陈晓欣摄
盖上头巾的被告获3人护送离开法院。陈晓欣摄

已停职的47岁女警长涉前年在上水少年警讯会所内,偷去警察纪念品USB及28张价值2400元的书券,被控2项盗窃罪。案件今在粉岭裁判法院提讯,辩方表示需时阅览CCTV及录影会面片段,以及索取大律师意见,申请押后至明年2月7日再讯。署理主任裁判官邓少雄批准,被告准以原有条件保释。

47岁被告陈惠娴被控指她于2019年12月21日,在上水围大埔区少年警讯会所的阅读室内,偷窃两枝刻有「大埔区少年警讯」字样的警察纪念品记忆棒,和8张商务印书馆港币50元书券,上述物品为女警长3943吴咏璇的财产;她亦被指于同日同地的电脑室内,偷窃20张商务印书馆港币100元书券,上述物品属于男子罗逸俊。

盖上头巾步出法院的被告今日获3人护送离开法院,其中一名女子更举机拍摄记者。

法庭记者:陈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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