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男称拥刨丝器外观专利 告商家侵权索赔2万惹议
2021-12-01 17:15
刨丝器是厨房几乎必备的工具,但原来在国内早已有人注册专利。山东男人魏鹏在2016年获得刨丝器的外观专利,之后就在国内多个省分「放蛇」,控告出售刨丝器的商家侵权,获得多次赔偿。今年10月,他又去到呼和浩特市,以侵犯知识产权为由,将70多名小商贩告上法庭,但就在开庭前,魏鹏因没有及时交纳案件审理费,案件被撤销。
其中一位在呼和浩特被告的商人姓吴,他的商店位于呼和浩特火车站附近,2020年12月,一位操著外地口音的男子进入店内买价值10元人民币(下同,约12港元)的刨丝器,还要求开收据和取得店铺的名片,另一名男子则用手机拍下过程。到今年9月,吴先生接到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的电话,告知他出售的刨丝器,侵犯魏鹏的专利,对方要求2万元(约2.4万港元)的赔偿。如果吴先生愿意和解,则可只赔偿5,000元(约6,000港元)。
魏鹏已经是这方面的「老手」,自从他在2016年申请刨丝器的外观设计专利获得批准后,他就在全国多地专注「维权」,在山东、河南、上海、浙江等地都有魏鹏成功索偿的案例,被起诉者多为小商贩,被告人最终要赔偿5,000至1万元不等。
有律师指出,商户在进货时,应尽审慎检查义务,让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商标权的所有权证,或者第三方的许可合同和许权证书,如果没有得到许可的话,商户和供应商会承担连带责任。但亦有律师指出,小商贩、生产者若能证明刨丝器是早于2016年2月19日已经生产销售,则可证明自己的产品没有侵权。
另外,魏鹏还申请过一款蔬菜擦丝器的外观设计专利,并于2011年获批。获得该项专利之后,魏鹏在广东省揭阳市状告一间生产企业侵权,索赔15万元(约18万港元),但是最终败诉。
至于今次魏鹏为何没有及时交纳案件审理费,而导致在呼和浩特的案件撤案,目前原因仍然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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