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高级督察认超市偷苹果Pizza判缓刑 求情指因中风「个人好乱」

2021-11-29 14:48

被告终判监4星期,缓刑18个月。 资料图片
被告终判监4星期,缓刑18个月。 资料图片

有偷窃案底的退休高级督察今年5月在荃湾超市偷窃总值106元的苹果、菜及薄饼,被控一项盗窃罪。案件原订今日于西九龙法院开审,被告开审前认罪,自行求情时称因中风「个人好乱」,又称金融海啸时「蚀晒啲钱」。裁判官余俊翔指,虽然涉案物品价值不高,惟被告过去有4次同类型案底,考虑到案底已有一段时间,终判监4星期,缓刑18个月。

余官判刑时指,涉案物品为食物价值不高,不过被告李士鸣于2015及2017年共有 4 次同类型案底,包括店铺盗窃、「打荷包」及企图盗窃,上述罪行均以判囚方式处理。考虑到被告现时已69岁及认罪,终判囚 4 周,缓刑 18 个月。

被告没有律师代表,自行求情时称曾中风需要长期服药及定期覆诊,因「搞乱咗」而犯案,「唔系有心(偷窃)」,希望法庭判罚款。余官问到被告退休前职业,被吿表示自己是公务员,在金融海啸期间「蚀晒啲钱」,又指并无领取综援及长者津贴。

案情指,当日下午1时半,超市便衣保安见到被告形迹可疑,跟踪下发现他尝试用外套遮掩一盒薄饼,没有付款便离开,遂上前截停。被告见状立刻扔下外套逃跑,但被保安追至超市约3米外截获,并搜出其他食物。保安报警后,被告遭警方拘捕,惟他否认偷窃,坚称已经付钱。

被告李士鸣(69 岁,报称退休人士),被控一项盗窃罪,即于今年5月8日,在荃湾中染大厦 1 楼 Market Place 偷窃两个苹果、两包菜及一盒比萨批,总值港币 106 元,上述物品为牛奶有限公司的财产。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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