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长涉盗同袍信用卡购3部iPhone 同袍求情指被告是「模范榜样」

2021-11-29 13:56

被告刘晋宁涉偷同袍信用卡。资料图片
被告刘晋宁涉偷同袍信用卡。资料图片

36岁上水警署警长刘晋宁,前年2月窃取同袍信用卡后,到不同的麦当劳「试卡」后到Apple Store 「碌卡」消费,购入3部iPhone XS。刘今于区域法院承认盗窃和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等六罪,另外四罪存档法庭。亲友的求情信中均指他为人没有机心、诚实可靠、乐于助人,同袍更指他「可说是队中的模范榜样」,惟刘在案发前被升职为警长令他倍感压力,他因错误处理压力才会犯案。法官劳洁仪听毕辩方求情后,把案件押后至12月17日上午十时再度求情,并暂定于12月30日下午两点半判刑,被告期间需还押,以待为他索取心理及精神科报告。

被告刘晋宁(Johnny)承认于2019年2月11日至25日,盗窃两张属于梁乐伦的恒生银行信用卡,并于2019年2月28日,从旺角好望角大厦地下麦当劳快餐店内,偷窃一项价值十一元的麦当劳物品。他另承认于2019年2月26日至3月2日,分别在沙田新城市广场和尖沙嘴广东道苹果店内,3次讹称自己是涉案信用卡卡主而骗取3部iPhone XS。

辩方求情时指,被告妻子、16个大的儿子、父母等亲友及前同袍均到庭支持被告,并为被告撰写求情信。现遭停职被告对自己所做的错事深感懊悔,他忆述父母在他就读中二时离婚,父亲欠债累累,母亲工作的工厂又倒闭,家庭经济状况不佳,而他一直喜怒哀乐不形于色,又不会主动寻求他人协助。亲友及前同袍均指被告工作表现出色,有责任感,有干劲,助人为乐,勤奋不抱怨,乐于接受挑战,从不与朋友计较,时时为人著想,「可说是队中的模范榜样」,「对被告诚信毫无置疑」,「认识被告是其福气」等。

被告母亲在求情信中指出,儿子在2021年1月获升职为警长后,「不但没有笑过,每天回家更很愁绪」。辩方指被告获上司赏识,上司认为被告非常服从上司指令、尽忠职守、极度满意其工作表现,被告获升职后不善于处理压力才会犯案。辩方指本案只是一反常态的单一事件,被告已全数赔偿涉案金额,本案男事主现已原谅被告,亦恳求法官轻判被告。

被告承认案情指,被告在2019年2月11日在储物柜盗取其同袍梁乐伦信用卡A后,两度在麦当劳消费6元以作「试卡」,梁及后申请信用卡B以作替代,但被告在2019年2月25日从梁的钱包中拿走信用卡B换成信用卡A,其后使用信用卡B四度在麦当劳购买$6至$11的物品「试卡」后,三度到Apple Store购买共三部iPhone XS,梁发现后注销了信用卡B,被告再度把已被注销的信用卡B换走信用卡A。。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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