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高级督察作供 承认示威者仅得数分钟散去

2021-11-25 16:59

证人高级督察郑婉文。
证人高级督察郑婉文。

前年12月1日有网民发起九龙区游行,3男1女被控于旺角区参与非法集结及藏有攻击性武器。案件今于九龙城法院续审,昨因休假「游船河」而未能出庭的高级督察郑婉文供称,因无收到「包抄」指令,不知道其他小队有否从反方向推进,惟其后又称她与上司存心「包抄」示威者,「包围得我哋梗系唔想佢哋离开。」

高级督察郑婉文本为控方首位证人,惟法庭昨欲传召郑时,控方却指她「book咗船期去旅行」暂无法出庭,惹来裁判官崔美霞批评「呢单案件开审喇,个证人竟然系度游船河,你就可以继续放假?」结果控方需先传召另一警员。

案发时隶属九龙东总区的郑今到庭作供,指当晚10时带领小队到场,人群四方八面聚集,不断叫喊口号。郑扫荡一小时多后,以扩音器呼吁人群散去,并先后2次吩咐警员举蓝旗警告,但聚集人士并无散去,小队遂按上司指示在豉油街及弥敦道交界进行截查及拘捕。

在盘问下,郑同意警方由警告至拘捕行动只相隔了3分钟,承认当刻聚集人士仅得数分钟离去,但就指警方10时到场扫荡已在展示武力,并呼吁在场人士离去,直至近11时半才向豉油街人群作出警告。此外,辩方质疑郑设防线时与示威者相隔逾百米,与其描述不符。郑不同意,称「昨天我亲身到现场观察」,估算双方相隔80至100米。

辩方指出,豉油街当时不只郑率领的小队,其他警员亦从反方向布防。郑指不清楚,因无收到「包抄」指令,惟其后又称她与上司存心「包抄」,解释早前已给予足够时间在场人士离开,「包围得我哋梗系唔想佢哋离开」,而人群有机会离开时并无散去,又谓豉油街四通八达,即使「包抄」仍有路可走。

辩方另质疑,郑于11时29分第二次举旗警告,1分钟后立即拘捕,质问「1分钟够畀100人走?」郑表示,警方并非想在场人士四散,而是要包围他们。辩方再追问「咁警告有咩意义?」郑则回应,行动目的为驱散及拘捕,又谓不知道发警告1分钟后,上司便指示拘捕行动。

负责拘捕第三被告的警员17569供称,当晚奉命到上海街扫荡,其后与所属之东九龙应变第1小队快速推进至豉油街,协助进行「包抄」围堵行动。警员忆述,当时郑指挥的小队已经到场及警告,他遂协助截停在场人士,当中包括第三被告,并从其黑色背包中搜出手套、面巾等物品。经查问后,第三被告称「无嘢讲」,警员最终在11时55分以非法集结罪名拘捕他。

被告依次为陈昭宇(29岁,地盘工人)、李国玮(19岁,无业)、廖炜健(25岁,工程师)及郑颖姿(21岁,无业),4人同被控于2019年12月1日在香港九龙旺角弥敦道近豉油街交界参与凭公安条例第18(1)条属非法集结的集结。郑另被控于同日在香港九龙旺角弥敦道603号外的公众地方,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携有一个能发出雷射光速的装置。

法庭记者:凌子淇

建立时间13:28
更新时间16:59

前年12月1日有网民发起九龙区游行。资料图片
前年12月1日有网民发起九龙区游行。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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