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煽动抵制立会选举或违国安法 邓炳强:在外国做这些行为都可拘捕
2021-11-18 00:46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昨日接受中通社专访时,提及03年的23条立法,未必能完全杜绝2019年的「黑暴」,因为相比《香港国安法》,当年的23条草案是有距离的;但他指,如今虽然有了《国安法》,但重新检视香港所面对的国家安全挑战,再立法23条更有效力。
邓炳强续说,23条涉及的7个罪类中,有5个是国安法没有,必须要在这方面进行立法工作,故要检视2019年至今危害国安的行为,用哪些法例可以有效处理,要仔细逐步检视。他又指,2003年曾经提出的草案可能只是起点,当时社会面对的问题和现在的不同,特别是经历过去两年的「黑暴」,会研究国安法相关的法庭判决,从而订立可以应对国安挑战的法例。
不过,他重申不会低估立法的困难,因仍有人士及外国势力希望利用香港危害国家安全,预计有些人会妖魔化23条立法,所以一定要向市民解说清楚,包括立法理由、受立法影响的人只会是想危害国家安全的人等。
他就提到,去年国安法在港颁布实施后,堵塞一部分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漏洞,但有一些已远走海外的乱港分子,远程干扰香港。
事实上,有已到海外的相关人士煽动市民杯葛抵制立法会选举,在选举当日投白票。邓炳强警告,这些破坏选举的违法行为,或已触犯《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也可能干犯《香港国安法》相关条文。「这两项法例都有域外效力,在外国做出这些行为一样犯法,取得证据后绝对可以将其拘捕。」
他神情严肃说到,自己非常看不起这些通缉犯,对这些人非常鄙视,「他们煽动年轻人出来犯法,自己去乞怜外国给一些荣华富贵,而受荼毒的年轻人却要负上法律责任。」他称,他们现在有外国庇护,但相信有朝一日就会变成「弃卒」,「届时我们会穷一生的精力,无论他们走到哪里,用任何方法都会将这些人捉拿归案,回到香港面对法律后果。」
对于选举当日的保安,邓炳强称,为慎防立法会选举投票日出现孤狼式袭击和本土恐怖主义,将保持高度警惕,透过情报收集和高姿态巡逻,确保选举有序进行。
作为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官守成员之一的他表示,立法会议员候选人要符合爱国爱港、真诚拥护《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区的法定要求和条件。在资格审查的过程中,资审会会参考负面清单,审查候选人是否违反有关情况,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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