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虐儿会指女婴案刑期阻吓力不足 冀政府提高刑罚
2021-11-17 21:26
一名女婴前年被虐待后死亡,受女婴母亲所托照顾她的同居情侣早前承认虐儿,各被判囚5年4个月。防止虐待儿童会认为,两名被告的刑期阻吓力不足,期望政府按早前法律改革委员会的建议,设立没有保护儿童罪及提高侵害人身罪的刑罚。
总干事黄翠玲表示,导致女婴死亡是严重个案,判监五年多刑期不算长。她指,现时条例最高刑罚是监禁10年,以没有保护罪的刑罚而言,若是知情不报、或袖手旁观、保护不力等,刑责可去到严重受伤和死亡,分别最高15年和20年监禁。侵害人身罪相对来说比较欠缺阻吓性,她建议相应提高和将来修订条例。
22个月大、仅重8公斤的女婴Heiley遭生母交由育有3名子女的一对同居男女「免费」托管,女婴曾因顽皮、「濑尿」、多手四围摸或哭闹不休时,遭女方掌掴多次至嘴里出血,用藤条打至藤条断裂,更四度以铁制狗带绑著腰部独留女婴在家。女婴前年突然昏迷送院后证实身亡,死因为头部受伤,全身上下共有多达70处伤痕。2人早前承认一项虐儿罪,黄崇厚法官今在高等法院判2人监禁5年零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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