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民政处拒发还辞任后预缴款项 前区议员陈剑琴:6万元单据被搁置

2021-11-16 15:02

陈剑琴获告知辞任后缴交的款项不能获得发还。资料图片
陈剑琴获告知辞任后缴交的款项不能获得发还。资料图片

政府早前要求区议员宣誓,引发大批民主派区议员辞职。前荃湾区议员陈剑琴昨日发文指,到荃湾区议会处理申请发还议办营运开支的事务,突然获民政处告知其在辞任后缴交的款项不能获得发还。

陈剑琴昨晚在社交媒体发文,指自己昨日到荃湾区议会处理申请发还议办营运开支的事务,并指自己辞任已有4个月,但至今仍未获退还其预支的款额。她又指,在递交辞职信当日,距离离任生效日期仍有时间,当时曾询问秘书处如何处理离任后申索开支的行政细节。她解释指,部份固定开支以月份作总结,例如水电费及印刷费等,并不会因为议员离职而提早发出付款通知,因此需等待月份结束时才会收到付款通知单。

她续指,秘书处当时告知,只要开支项目是议员仍然在任期间,即使是之后付款也无问题,但指对方昨日改称,所有项目需在在任期间付款才可申请发还开支。因此,所有项目只要未能在生效日期前付款,即使后来支付的金额用在支付在任期间的恒常营运开支,也一并不能申请发还。她表示,所有用在办事处和地区事务的开支,需由议员预先支付,再向民政处申请发还,并指其所提交的申请有约6万元单据被搁置,未知当中的多少金额会被拒绝发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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