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玛眼科夥诺华 支持「港澳药械通」

2021-11-08 05:30

希玛眼科医疗宣布,与诺华(中国)达成战略合作,支持「港澳药械通」新政策。
希玛眼科医疗宣布,与诺华(中国)达成战略合作,支持「港澳药械通」新政策。

  (星岛日报报道)希玛眼科医疗(3309)宣布,与诺华(中国)达成战略合作,该公司昨发公告指出,于周六(6日)诺华与该公司签立战略合作备忘录,双方同意联合支持「港澳药械通」新政策:该政策旨在允许在粤港澳大湾区内营运的指定医疗机构使用已在香港注册及使用,但未在中国内地使用或注册的药物及医疗器械之措施。希玛预期该战略合作会为大湾区提供高品质眼科服务的发展树立先例及基准,同时让内地有需要的患者能更快获得创新及有效的治疗。

  该公司指出,旗下珠海希玛林顺潮眼科医院,为上述措施首批5所指定医院中唯一的眼科医院。诺华及该公司拟根据措施使用的第一种药物为Beovu(®Brolucizumab,亦称为RTH258)为新一代抗血管内皮生长因子药物,已于2019年10月在美国获得批准,用于治疗「湿」性老年性黄斑变性,这是一种影响眼球正后方的视网膜中心的疾病。在发达国家,AMD为55岁或以上人群失明的主因,在中国,每年大约新增100万宗湿性AMD病例。此新药的药效比传统的旧药延长,因此每三个月治疗一次,有别于旧式anti-VEGF需要每四至六个星期治疗一次。Beovu在过去几个月在香港上市,该公司已加以应用并取得良效。

  以Beovu为起点,该公司预计将有更多的创新药物及治疗方法根据措施在该公司旗下珠海希玛林顺潮眼科医院得以应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角膜、人工虹膜及不含防腐剂的青光眼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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