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选案|官准陈志全保释信不会危害国家安全 范国威保释被拒

2021-11-02 15:27

陈志全(左)获准保释,右为范国威。资料图片
陈志全(左)获准保释,右为范国威。资料图片

47名民主派涉「35+」初选案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告之一,还柙半年的立法会前议员陈志全,9月16日获《港区国安法》指定法官、高院法官杜丽冰批准其保释申请。同案另一被告立法会前议员范国威则于同月7日被杜官拒绝保释申请。杜官今颁下书面判辞,关于陈志全保释申请,杜官考虑其过往表现,包括时任主法会议员期间,陈近乎百分百投入议会工作。立法会主席梁君彦于18年接受传媒访问指出,称赞陈不仅是勤力的议员,又在议会上询问建设性的问题。

杜官又指陈过往能与政府合作。另一方面,辩方大律师陈政龙曾表示被告扎根香港,其伴侣住在香港,父亲过世后,母亲住在老人院。杜官在判辞指出,配以严谨的保释条款,相信陈不会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行为。

陈志全保释条件包括10万元现金担保,伴侣程先生、人民力量前党友袁弥明及一名餐厅东主各10万元人事担保,每星期到北角警署报到4次。保释条件另外包括不得作出、发放或转载任何言论或作出任何行为,可能有合理理由被视为危害国家安全,或根据其性质可构成违反国安法或香港法例中维护国家安全的罪行,不得组织、安排、参与或协调任何级别的选举,不得联络任何外国官员、议员、任何各级议会成员或其他服务于以上人员的人士以及晚11朝7的宵禁令。

至于范国威的保释申请,杜官指观看关于范的片段,以及留意其过往言行,杜官指若她批准范的保释申请,对方会继续危害国家安全,故反对他的保释申请。

一众就初选案被捕的人士中,现时有13人分别获准保释,包括余慧明、邹家成、郑达鸿、杨雪盈、刘伟聪、吕智恒、林景楠、李予信等人。

法庭记者:陈慧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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