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罢|3女子大埔超级城袭警 官:案情严重难免判监

2021-10-30 13:26

左起:陈美霞、郑玉珍、陈君怡。资料图片
左起:陈美霞、郑玉珍、陈君怡。资料图片

前年11月3日,网民在多区商场发起反修例示威。3名女子于大埔超级城阻止警员拘捕示威者并袭警,今于粉岭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裁判官黄国辉裁决时指,凭传媒现场拍摄片段与被告被捕后的外貌身形裁定被告为片中人,被告有意图阻碍警员执法及袭警,因案情严重判处监禁无可避免,遂将判刑押后至下月18日以待索取背景报告,期间被告需要还柙。

黄官指,案中最主要的证人为两名受袭警员,认为他们证供清楚直接可信性高,受袭经过亦有片段支持。辩方曾质疑警员7308在盘问下将看见被告的距离由5至8米修改至20米,黄官认为前者是警员估计的距离,他在仔细盘问下在草图中标示出正确距离,证供出现差异不影响可信性。辩方亦质疑,警员追捕的男子是否被合法拘捕及同一人,黄官指男子用凳楔于商场的门外阻止警员进入时已被警告,故裁定警员是合法拘捕男子。

3名被告需要还柙。
3名被告需要还柙。
被告乘坐囚车离开法院。
被告乘坐囚车离开法院。

被告陈美霞(50岁,家庭主妇)、郑玉珍(55岁)及陈君怡(27岁),同被控意图抗拒受到合法拘捕而袭击罪,指她们于2019年11月3日,在大埔超级城C区地下中庭,与其他人士意图防止李光佑受到合法拘捕,而袭击高级警员58690。陈君怡另被控多一项上述控罪,指她于同日同地与其他人士意图防止郑玉珍受到合法拘捕,而袭击警员7308。

法庭记者:陈晓欣

建立时间:11:53
更新时间:13:26

被告乘坐囚车离开法院。
被告乘坐囚车离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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