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罢|称带喷火枪BBQ 银行分析员认非法集结判囚9个月
2021-10-11 17:14
前年11月13日有示威者发起「三罢」行动,当日中环有示威者响应「和你Lunch」集结,多人被捕,其中2人被控暴动及非法集结等罪,案件今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再讯。23岁水果店店员承认暴动罪,32岁银行分析员承认非法集结及使用蒙面物品罪。法官练锦鸿裁定两被告罪成,分别判水果店店员及银行分析员监禁40个月及9个月。
被告分别为麦宏基(23岁)及黄天乐(32岁)。麦承认于前年11月13日被控在中环干诺道中与其他身分不详的人士参与暴动,另一项非法集结及身处非法集结时使用蒙面物品则获法庭存档。黄则承认于同日在中环毕打街一带与其他身分不详的人士参与非法集结及使用蒙面物品罪,原被控的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罪获法庭存档。
案情指,当日有人应号召于中区「和你lunch」,约300名示威者于毕打街聚集,部分人穿著黑衫及上班装束,并筑起伞阵、掷砖及以竹枝堵路。控方庭上播放数段片段,包括CCTV片段、电视台及网媒的直播片段。显示身穿黑衣的麦在毕打街以身阻挡消防车,另在干诺道中的天桥上,向桥下的马路掟砖,当时桥下偶有车辆驶经。其中一辆警车被击中受损毁,挡风玻璃爆裂,车身损坏。黄则穿著休闲服装,身处中环毕打街的非法集结,并站于伞阵中举伞。二人其后被捕,麦被搜出面罩、扳手等物品,黄则被发现携带卡式石油气罐、喷火枪等。
麦的代表律师求情指,麦望法庭批赔偿令,且愿付1.5万元作为损毁警车的赔偿。现职上环水果店店员的麦被捕时就读大专,没有案底。被告生于单亲家庭,是家中经济支柱。另呈上善导会社工所撰求情信指,他辅导时态度正面,表现成熟,已深入反思,望法庭念在被告有悔意,给予量刑折扣。辩方亦指他除警车外,没有掟中其他车辆,控方亦同意不能确认被告除警车外,有其他目标车辆。
另外,练官主动问及黄身上携带的喷火枪的用意,辩方解释被告用作BBQ工具,练官闻言即笑问「喷火枪于BBQ用?」代表黄的辩方律师又援引2017年黄之峰、周庭及林朗彦3人包围警总非法集结一案,各被告被判囚6至8个月。而相较本案的暴力程度和规模,案发时虽有人堵路及掟石头,但被告仅参与集结,即在伞阵举伞,没有领导和煽动行为。辩方认为本案的情节比黄之峰一案低,加上被告认罪,建议法庭采纳6个月为量刑起点。
法庭记者:陈晓欣
建立时间:1341
更新时间:1714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