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23岁男认观塘暴动囚27月 官信一念之差犯案

2021-10-28 11:34

被告谢灼华认罪。资料图片
被告谢灼华认罪。资料图片

前年8月观塘区游行,期间有示威者设置路障并与警方对峙,演变成警民冲突,23岁男子早前承认一项暴动罪,区域法院暂委法官许肇强今判刑时指,游行参与人数众多但与警方对峙只有20人,当中10人掟砖及用镭射笔照射警员,暴动规模不大。许官接纳辩方所指被告在被制服后才发生暴动,无证据显示被告事前知悉有示威者会使用汽油弹,为有公平公正的判处,只考虑被告被制服前的行为。许官续指游行当日已封路,没有对市民或警员造成伤亡及额外的财产损失。许官将量刑起点定在40个月,考虑到被告认罪及求情,终判其入狱27个月。

许官判刑时指,在重复翻看媒体所拍现场片段后,认为当日游行参与者众多但和平有序,至下午2时30分约20名示威者在伟业街近牛头角警署设置路障,警方在60米外设立封锁线,并举红旗警告,示威者未有散去,双方对峙,防暴警察及速龙小队约4时突然推进清场。

许官指在警方推进前示威者只有叫嚣,及以枝敲打杂物。后来有人疏落地用镭射笔照向警员及掷砖,演变成暴动,被告在暴动发生约1分钟即被制服。许官指控方没有证据显示被告有领导或鼓吹暴力,只是被捕时用竹枝敲打总督察的左前臂,故为有公平公正的判处,只考虑被告被制服前的行为。

许官认为本案被告曾袭击警员,但相信他是在社会气氛影响下一念之差犯案,已有反省,认为40个月监禁是适当量刑,开审前认罪减至30个月,没有案底再减3个月,终判囚27个月。

被告谢灼华(23岁,无业)被控一项暴动罪,指他在前年8月24日,在九龙湾伟业街近牛头角警署参与暴动。他原被控的袭警罪获法庭存档。

法庭记者:陈晓欣

關鍵字

最新回应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