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违令拒向债权人披露资产 邱美琪判囚1个月兼付讼费

2021-10-27 17:27

邱美琪(右)是已故邱德根的女儿。资料图片
邱美琪(右)是已故邱德根的女儿。资料图片

已故亚洲电视董事局前主席邱德根的女儿邱美琪,去年因欠债近4千万港元而被正式颁布破产令,债权人指控她违反披露令及遵行令,即没有按法庭命令呈交银行月结单、工资单、公司银行账户、财产抵押及相关贷款合同等。黎达祥聆案官今在高等法院宣读决定,指邱美琪身为英国白金汉大学法律系毕业生,不可能误解披露令及遵行令,认为她是故意违反命令,并试图推卸责任予其秘书及事务律师,最终判她监禁一个月,批准她每天可获生活津贴$725,并下令她需支付对方讼费。

本案判定债权人为V Capital Limited,判定债务人为邱美琪。黎官在判词中指出,法庭在2018年12月24日下令邱美琪需全面披露:银行月结单或存摺、公司银行账户、工资单、财产抵押及相关贷款合同,邱美琪辩称自己粗心大意才没有遵守披露令,又指自己一直依靠私人秘书处在账户及有关文件,但其私人秘书在2019年1月至2月生病,更确诊患癌需住院多月。邱又指她从2012年4月起患有忧郁症,令她没有能力处理个人及财务事宜。黎官指邱只能提供其私人秘书在2019年2月患盲肠炎的医生证明,而且其私人秘书没有法律责任要遵守披露令,其私人秘书的病况亦不可能影响她遵守披露令及遵行令的个人责任,认为此为蹩脚的藉口。

邱美琪亦提出一个解释,指她不知道自己要呈交什么文件,其事务律师亦没有通知她需披露什么文件。黎官指披露令清晰写明她需呈交过往三年的银行账户、银行月结单及存摺,毫无误解的馀地,更何况邱美琪身为英国白金汉大学法律系毕业生,精通英语,没有可能误解披露令及遵行令,故不接纳她因粗心大意或没有事务律师通知而没有遵守披露令及遵行令。黎官提出虽然邱患有忧郁症,但没有证据证明她精神上无行为能力去遵守披露令,故裁定邱是故意违反披露令,判其监禁一个月,下令她需支付讼费。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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