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否认管理淫窦等罪11月闭门聆讯 涉案「非常高级」警员口供将成争议

2021-10-21 18:04

被告胡炳雄(中)、代表大律师戴伟奥(右)。
被告胡炳雄(中)、代表大律师戴伟奥(右)。

警务处前国安处处长蔡展鹏疑今年3月光顾无牌按摩店,期间遇同袍巡查,该处被揭发经营色情场所,3女1男被控管理卖淫场所等6罪。各被告全部否认控罪,案件今日于东区裁判法院预审,排定于11月10日作闭门聆讯,届时会争议涉案「非常高级」警员的口供与本案的关联性,同日紧接进行第2次审前覆核。

辩方其中一名大律师戴伟奥要求控方提供案发当日11段闭路电视的片段,以判断涉案「非常高级」的警员是否场所的恒常顾客(regular customer),另要求提供其2份口供。控方就此表示反对,指片段总长度超过7000小时,涉及16TB,若要作复印是不切实际,亦认为该警员的证供与本案无关,仅依赖环境证供便可。裁判官邓少雄听毕双方陈词后指出,自己有阅读新闻,明白本案性质,该警员如何陈述绝对与各被告有关,最终下令控方须于4星期内向辩方提供片段及备妥承认案情,让辩方自行决定其中关联性。

被告依次为36岁女按摩师李亦晴、34岁无业越南籍女子元秋香、35岁女按摩师张明芳及61岁无业男胡炳雄。元及张分别否认于去年10月28日及11月5日,在香港湾仔庄士敦道191至193号胜意大楼1楼A室管理上述经营作卖淫场所的处所;李及元否认于本年3月19日在同地管理上述经营作卖淫场所的处所,及于同日同地管理没有有效经营牌照的按摩院,即VIET SPA。胡否认于去年10月28日至本年3月19日期间在同地管理上述经营作卖淫场所的处所,以及管理没有有效经营牌照的按摩院,即VIET SPA。

法庭记者:汤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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