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4女生刑毁优品360改判入更生中心 官:须阻止他人「有样学样」

2021-10-19 15:49

当日便衣警员拘捕涉案多名男女。网上图片
当日便衣警员拘捕涉案多名男女。网上图片

4名16至19岁女学生前年10月夥同他人,到位于葵涌新都会广场的「优品360」大肆破坏,被葵青警区拘控,4人分别被判240小时社会服务令及24个月感化。律政司不满刑罚过轻申请覆核,至上月高等法院改判她们入更生中心,今日颁下书面判决理由。裁决书指出,原先的判刑偏重更生,而忽略本案严重程度,故非禁闭式刑罚并不恰当。

裁决书续指,本案属于一连串破坏社会安宁事件中的其中一个「高危日子」,各被告有预谋犯案,其他同党分工合作,闯入店铺大肆破坏,有人撑伞,有人扫跌货架,令店内顾客均落慌而逃。即使她们真诚悔改,但法庭须阻止他人「有样学样」,故判处入更生中心,可让被告接受应得的惩罚同时获得改过自身的机会。

4名被告本年2月于主任裁判官罗德泉席前认罪,罗官批评她们的行为无法无天,类同黑社会,判处18岁陈佩莹、18岁曾梓嫣及19岁黄斯曼社会服务令240小时,但考虑到第三被告、陈的妹妹C.C.Y犯案时不足15岁,或许只是心智未成熟,故判她感化令24个月。全部人另须赔偿店铺一千多元。

律政司一方覆核时指,本案案情与公众活动有关,判处非拘留式刑罚属原则性错误,亦不足以反映刑责。律政司提到,年轻或个人背景作为量刑考虑微不足道,陈、黄及曾只是中学生,称不上有良好的全职工作记录。而首二人在会面中尝试淡化自己在事件中扮演的角色,未必有真诚悔意;纯粹假设C.C.Y受姐姐影响而犯案则不妥当。

法庭记者:汤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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