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联会颠覆案|邹幸彤自行陈词 再申请保释被拒

2021-10-11 15:27

邹幸彤保留8日保释覆核的权利。资料图片
邹幸彤保留8日保释覆核的权利。资料图片

支联会疑因拒绝按国安处要求递交资料,多名成员及常委先后被捕,副主席邹幸彤被控「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及「没有遵从通知规定提供资料」两罪,不准保释。邹今于西九龙法院进行第4次保释覆核,没有法律代表,自行陈词,并申请放宽两案的保释法律程序报道限制(《刑事诉讼程序条例》 第9P条〈对报导保释法律程序的限制〉),惟遭署理总裁判官罗德泉第5度拒绝。邹保留8日保释覆核的权利,覆核聆讯将于10月21日进行,当天亦会处理其拒交资料案的审前覆核。

首案控罪指,邹幸彤与李卓人及何俊仁于去年7月1日至今年9月8日期间(包括首尾两日),在香港,煽动他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即推翻,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确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本制度,或推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权机关。

次案控罪则指,邹幸彤与邓岳君、梁锦威、陈多伟及徐汉光于今年9月8日,作为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在香港的干事或在香港管理或协助管理该组织的人士,并已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实施细则)(文件A406A)附表5第3(1)(b)条送达通知,而没有遵从根据该通知的规定。

法庭记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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