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拉拉女乘客跳车身亡案 司机提上诉
2021-09-28 17:18
湖南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9月10日宣判,科技物流公司「货拉拉」女乘客跳车堕亡案涉事司机、被告人周阳春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已被羁押半年多的周阳春,得以当庭释放。其后,周阳春的妻子李某透露,丈夫表示不会上诉,但她准备接丈夫回家后再从长计议。不过,9月27日深夜,有报道指周阳春家属表示,周阳春对判决不服,已在上诉期内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
据悉,岳麓区法院在9月16日将一审判决书送达至周阳春手上。9月23日,周阳春夫妇向岳麓区法院和长沙中院都寄出了上诉状,并在9月26日也就是上诉期的最后一天,向法院确认是否已经收到其上诉状。
周阳春说:「整个从提出偏航到最后女乘客跳车只有1分钟,而她探出身子到跳车的过程,就只有3秒钟。这么短的时间,我怎么预见得了,我根本想不到那么多。」
周阳春此前坦承,现在对融入社会有一定的顾虑,没有心情再去从事货拉拉司机这份工作,对于向往的工作,别人也不一定会接受自己。估计只能做回老本行的厨师。
周阳春认为之所以发生这样的事情,是自己不善说话导致。
「货拉拉女乘客跳车死亡事件」受到社会广泛关注,案情指,今年2月6日下午3时许,周某春通过货拉拉平台接到车某莎的搬家订单,当晚8时38分,周某春与车某莎取得联系。跟车途中,车某莎跳车伤重,最后不治死亡。2月23日,公安机关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对周某春刑事拘留;3月3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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