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遗留大量垃圾房东索赔50万 法院判决惹议

2021-09-28 13:14

租客遗留大量垃圾房东起诉索赔50万,引发热议。
租客遗留大量垃圾房东起诉索赔50万,引发热议。

在浙江湖州安吉县,房东周某与租客王某2018年6月签订3年的《房屋租赁合同》 ,约定年租金50万元(人民币,下同)。双方于2019年7月经法院判决解除租赁合同。2020年8月,周某起诉王某在出租屋内遗留大量垃圾,影响房屋再租赁,索赔因此而闲置单位一年的租金损失50万元。法院调查发现,出租屋内堆积的垃圾,超出正常使用所产生的垃圾数倍,影响房屋再租赁。近日,法院判决王某立即清理垃圾,并支付15日的占有使用费约20548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王某为经营需要可以进行必要的装饰装修,并约定合同解除时固定的装饰装修均无偿归周某所有,并未约定王某腾退房屋时需恢复原状,故周某诉请要求王某恢复原状并无事实及法律依据。

判决出炉后,有网民质疑是否公平。有人觉得租户退房之后要收拾乾净,还原当初进来时候的模样,有人则质疑房东租不出去单位,索赔50万元是诈骗前租户。有网民认为法院判决很公平,指50万元是年租金,不是垃圾赔偿费,房东以垃圾影响出租为由提出索赔,最后法庭判罚租客2万多是15天的占用费,指这点垃圾请个专业清洁公司很快就可完事,法院很公平,只算了房租。不过亦有人指法院没有就租客遗留大量垃圾作出判罚,起不了阻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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