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你shop|19岁男生拒捕涉图抢警枪4罪成 判囚4年9个月 

2021-09-23 12:54

被告陈镇显(小图)涉嫌抢枪、袭警等被控。 资料图片
被告陈镇显(小图)涉嫌抢枪、袭警等被控。 资料图片

前年12月上水「和你shop」示威活动中,19岁男学生参与围殴拍片的男途人,被追截后作激烈反抗,并尝试抢去警员配备的雷明登长枪,期间3次扣下扳机。被告早前承认2项拒捕罪,经审讯后再被裁定暴动及企图无牌管有枪械罪成,就4项控罪今于区域法院被判处4年9个月监禁。

法官姚勋智判刑时指,被告随便地伤害无辜的人,以手箍途人颈部,可幸没有为对方造成永久性伤害。姚官续指,暴动是严重罪行,需考虑事件是即场发生还是有预谋,被告在本案中罔顾法纪,并担当前线角色。就抢枪罪而言,若非长枪的扳机被锁上及警方赶及到场,后果将不堪设想。惟考虑到被告没有犯罪纪录,重犯机会低,期间努力学习,故就暴动罪判处4年3个月监禁;就企图无牌管有枪械判处2年半监禁;就2项拒捕罪各判处1个月监禁,其中6个月刑期与暴动罪分期执行,总刑期为4年9个月。

辩方求情时引述被告的背景报告指,他经历今次事件后生命已产生巨变,明白案件性质严重,并愿意接受惩罚,形容「事实上好少见到有咁好嘅报告」。辩方续指,被告本性善良,待人彬彬有礼,盼服刑后重新开展学业,以较温和的方法令社会进步。

大埔警区总督察(刑事)宋程慧在判刑后于法庭外表示,警方欢迎法庭裁决,认为裁决反映事件的严重性及暴力程度,并具阻吓力,希望年轻人勿以身试法。警方重申绝对不容许任何破坏公众秩序,影响公众安全的行为,对任何暴力及违法行动,定会果断执法,追究到底。

被告陈镇显于前年12月28日在上水广场外行人天桥和2楼大堂抗拒两名警务人员,参与暴动及企图无牌管有一枝警用霰弹枪。他原另涉袭警罪,经审讯后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法庭记者:汤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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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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