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男工偷录与已婚男老板亲热片段 事后勒索30万罪成判监
2021-09-21 16:46
打工仔理应卖艺不卖身,但在上海,就一名姓曹的餐厅男员工,疑与已婚男老板维持多个月的性关系,之后却金钱纠纷而闹翻,原来男下属早已拍下两人亲热的不雅影片,向老板索取30万元人民币(下同,约36万港元)。最终男下属涉敲诈勒索,被判监3年9个月。
根据案件的判决书显示,曹姓男员工2020年7月到一间餐饮公司工作,与公司董事长陈男结识,之后2人多次一起吃饭。约一个月后,2人聚餐后发生性关系。曹男表示,陈男到家后就把门锁上了,把自己按在床上脱裤子,自己几次挣扎未果,后来陈男承诺会在一年内让曹男升做店长,才没有报警。
两人后来在五个月内发生过两次性关系,其间,曹男向陈男要求购买两双球鞋、一份护肤产品的要求,陈男均有赠送。
这段关系一直到2020年10月底产生裂痕,曹男以生日为由,向陈男索要3,000元(约3,600港元),但陈男借词推搪;曹男感觉不舒服,不想再与陈男保持性关系,又认为「他一个结了婚的男人还在外面搞小男孩」,于是筹谋在两人再发生性关系时录下影片,企图勒索对方。
到去年12月30日晚,2人再次发生关系,曹男在房内轻轻推对方的头说:「陈总,不要这样。」但没有推开,有意制造自己被猥亵的样子,结果拍下5段影片,又以父亲有慢性病为由,向陈男勒索30万元,否则会将影片发到员工的的工作群组。
陈男听后非常慌张,当下藉机离开房间,而曹男见陈男迟迟未归,曹男便报警称自己被猥亵,并将性爱影片发送去其中一个工作群组。
之后陈男回与曹男协商,惟2人遇到警员,两人被带回派出所并揭发事件。经等审讯后,嘉定区人民法院裁定曹男敲诈勒索罪成,判其监禁3年9个月,并罚款1万元(约1.2万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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