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正宇:慈善团体违反国安法将被撤销免缴税资格 修订指南今日生效
2021-09-13 14:58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今日发表题为「国安慈善 两者兼得」的网志,指因应《香港国安法》实施,税务局已修订《属公共性质的慈善机构及信托团体的税务指南》。如任何团体支持、推广或从事不利于国家安全的活动,税务局将不再认定其为慈善团体,会撤销根据《税务条例》第88条给予的豁免缴税资格。有关修订指南今日正式公布,即时生效。
许正宇其后出席选举委员会金融界界别分组委员「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座谈会后会见传媒,被问及不利国家安全团体的团体是否包括「612基金」时,他并无正面回应,只表示今日发出的指引有两方面,即包括是新申请机构及现有机构,今日即时生效的都会处理。他又指「612基金」过去的一些行为或动作,令人错觉认为违反法律的成本很低,以及影响到方方面面不同的发展,这是大家所清楚知道的。
他续指,税务局会进行定期覆检,留意有关团体的实质性质有否改变。如发现有慈善团体参与或运用其资源支持或推广不利于国家安全的活动,并在全面审视后认为有关团体已根本性地改变慈善宗旨,便会撤销其豁免缴税资格。他重申税务局是根据工作而决定修改指引,以体现新的情况,而《香港国安法》已经实施,将内容体现在指引中是应有之义。
他指,进行慈善活动促进公众利益当然值得鼓励,但须防范别有用心的人假借慈善之名,实际上却在危害国家安全。
按照现行指南,要被认定为慈善团体,有关团体必须纯粹是为法理上承认的慈善宗旨及为公众利益而成立。慈善宗旨现时在香港是由案例法界定,并包括:(1)救助贫困;(2)促进教育;(3)推广宗教;以及(4)可令社会得益但非属以上任何一类的其他慈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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