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讨星爷8千万元佣金被判败诉 于文凤质疑原审法官上诉遭驳回
2021-09-08 08:30
周星驰(星爷)与于文凤于2010年分手后,遭女方入禀追讨逾8000万元投资佣金,二人于去年底数度出庭,经高等法院原讼庭裁定后,判于文凤败诉,并须付讼费。她提出上诉,指星爷的口头承诺是具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惟上诉法庭听毕双方陈辞后,法官质疑她的反对理由,昨日(7日)即时驳回上诉,并押后颁布裁决理由书,之后一并处理星爷的讼费申请。
代表于文凤一方在庭上表示,星爷曾承诺会将投资利润的10%作为佣金分给她,而于文凤为星爷工作的九年间,曾协助他进行多项投资,其中包括山顶「天比高」12号屋,认为原审法官在裁决中出错。上诉庭连番质疑于文凤反对判辞已作出的事实裁决,法官重申指「天比高」是星爷的自住物业,不属于投资项目,他也没有就升值从中获利。代表星爷的答辩方则维持原本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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