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721一周年│18岁女生举机拍摄拒警搜身罪成 官:放下双手是常识
2021-09-02 13:02
去年元朗721事件一周年大批市民在元朗一带聚集,18岁女学生不断举机拍摄,拒绝配合警员搜身,被控阻差办公罪。裁判官施祖尧今早在屯门裁判法院裁决指放下双手配合警员搜身是常识,被告坚持右手举机拍摄,警方只能选择使用合理武力或直接拘捕被告带返警署搜查,增加警员执勤困难,构成阻挠,遂裁定被告罪成。辩方求情指被告受本案所累身心俱疲,体重减轻了足足26公斤。施官押后判刑至本月16日早上,期间被告续准保释,以待索取社会服务令报告。
施官裁决指警员当时在正当执行职务,时值「721」纪念活动,警员有责任到场维持治安,而看见被告走向偏僻村落故生疑,被告解释前去探望友人却未能说出友人住处,警员截停搜身基础充份。施官续指被告应该配合警员指示放下手以顺利搜身,然而警方4次出言指示下,被告当时仍坚持右手举机拍摄。施官直指警员搜身时放下双手是常识,被告不可能不知道,反驳辩方指被告坚持下,警方只能选择使用合理武力或直接拘捕被告带返警署搜查,两者皆增加警员执勤困难,构成阻挠。
辩方求情指被告完成公开试后现正修读工程高级文凭,希望升读电子工程学科,本案中没有暴力行为或伤亡,身上无可疑物品,犯案仅因为被告不放下手,因一时执著构成最轻微阻挠,案件亦无关社会事件,事件单一。辩方希望法庭判刑著重更生,被告受本案所累身心俱疲,难以入眠,体重减轻了足足26公斤,教训重大。施官终索取报告意见,押后判刑。
被告冯仟惠被控于2020年7月21日在元朗旧墟路近灯柱AD5167,故意阻挠正当执行职务的女警员26207方子欣。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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