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721】另3被告今求情 官:善良嘅人去车站睇吓唔会揸棍

2021-07-14 12:33

邓怀琛(左)及邓英斌(右)今日由律师代表求情。王永欣摄
邓怀琛(左)及邓英斌(右)今日由律师代表求情。王永欣摄

前年7月21日晚上,逾百名「白衣人」在元朗西铁站内袭击市民,其中2人承认暴动罪,5人被裁定暴动等罪成。继昨日有4人求情后,今有另外3人于区域法院求情。法官叶佐文质疑有被告声称到元朗站旁观,而车站属「安全优良嘅地方」但被告仍手持木棍,「善良嘅人去车站睇吓,唔会揸棍保护自己」,表明倾向不接受辩方说法。叶官又指被告「有事就报警啦」,另质疑被告「佢对警方无信心?」案件于7月22日判刑。

大律师张锦熙代表林启明求情时指林知错有悔意,并无任何籍口及解释,希望可尽快服刑完毕陪伴子女。

大律师马子安代表邓怀琛求情时,叶官指被告涉及非法禁锢的案情,禁止一名男子离开近两分钟。辩方解释被告当时以为有冲突,希望男子留下解释。叶官认为若口头争执亦不应出手拉著人,「依个系加刑因素」。被告又曾用伞柄施袭一段时间,「佢都好勇武」。辩方指当时被告在地上随手执起伞柄击退袭击被告的人。叶官又问「点解当晚地下咁多棍执?D7(邓英斌)又执到?周地都系棍」而片段显示被告有指挥动作,而非旁观者,判刑比一般参与者重。

大律师谢英权代表邓英斌求情时指被告担任村长10年,受村民支持,另呈上由区议员沈豪杰为被告撰写的求情信。叶官提及被告当晚曾手持木棍现身于元朗站,谢则解释被告从圆点经过凤悠街时遇见街坊,街坊向被告表示「车站有事发生,好似有人入元朗搞事。」被告希望到场了解,途中为保护自身安全而执起木棍旁身。叶官质疑,「元朗好大㗎」,元朗站为交通枢纽,「西铁站搞事关佢条村咩事?」被告又如何凭一人之力保护整个元朗?叶官又问为何被告要执起棍,「有事就报警啦」,辩方回应「警察理唔理就唔知」,叶官随即问「佢对警方无信心?」被告则指当时得知有街坊报警后警察未有前来。叶官续指香港为文明社会,被告若只是前往车站旁观,「系好安全优良嘅地方」,而且事件有可能是「芝麻绿豆小事」,为何被告仍手持木棍?辩方解释案发前后发生社运暴力事件,被告或需保护自己。叶官最后表示「善良嘅人去车站睇吓,唔会揸棍保护自己」,表明倾向不接受辩方说法。

此外,叶官提及邓英斌持棍在月台上近距离目击暴力事件,为何不劝阻施袭者?被告是否「我睇嘅啫,你锺意打就打」,辩方解释被告到场观察得知没有村民牵涉在内,因担心安全而放下棍远距离观察。叶官质疑被告「又要惊又要睇」,心态矛盾,而被告身为长者在旁观可达至「鼓励作用」;被告又曾与一名男施袭者沟通。辩方解释该男子只是在他面前「擘大口唞气」而非沟通,叶官反问「唔识嘅人无啦啦行过嚟,喺佢面前唞气?」

8名被告为王志荣(55岁,运输工人)、黄英杰(49岁,电工)、林观良(49岁;商人)、林启明(44岁;商人)、邓怀琛(61岁;商人)及吴伟南(58岁,货车司机),邓英斌(61岁;退休),蔡立基(40岁;机械技工),原被控暴动及串谋有意图而伤人等6项控罪。其中林观良及林启明早前承认暴动罪,伤人罪则获控方不予起诉,留在法庭存档。王志荣则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法庭记者:王永欣

前年7月21日晚上逾百名「白衣人」在元朗西铁站内袭击他人。资料图片
前年7月21日晚上逾百名「白衣人」在元朗西铁站内袭击他人。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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