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门大兴基地外集结|两青年罪成 分别判入更生中心及判囚4个月

2021-08-27 18:10

屯门警察大兴行动基地前年10月出现警民对峙。资料图片
屯门警察大兴行动基地前年10月出现警民对峙。资料图片

屯门警察大兴行动基地前年10月尾疑泄漏催泪气体,大批市民聚集要求交代,其后引发警民对峙。一对男女事后被控参与非法集结,审讯后被裁定所有罪名成立,今于屯门法院分别被判入更生中心及监禁4个月。

裁判官施祖尧判刑时指,案发时正值反修例高峰期,聚集人士情绪高涨及发射镭射光速,其中首、次被告更走出马路手舞足蹈,试图挑衅警方,而上述行为或会增加暴力冲突的风险,引起在场人士仿效,甚至「壮胆效应」,其中次被告假装掷物的动作,更是威吓警方会使用暴力。

施官续指,两人认罪,有真诚悔意,但根据上诉庭案例,拘禁式刑罚仍是无可避免。考虑各项因素后,最终采纳报告建议,判首被告入更生中心,次被告则判囚4个月。

被告依次为IVE二年级生黄佩瑜(19岁)、病人服务员何东宇(22岁),同被控一项非法集结罪,指他们于前年10月30日在屯门良徳街连同其他不知名的人,参与非法集结。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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