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都会票馀额转予胞姊 前港铁职员罚$2000
2021-08-12 17:51
前港铁职员去年4月将一张尚馀15次车程的都会票馀额,转移至另一张车票以供其胞姊使用。该职员今于观塘法院主任裁判官钱礼席前承认一项盗窃罪,被他罚款2,000元,另须向港铁赔偿143.5元。
时任港铁公司客户服务主任的42岁被告郭向荣,承认于2020年4月5日,在港铁宝琳站偷窃一项据法权产,即港铁公司欠王姓事主于其港铁都会票的一笔143.5港元的债项。
案情指,事主去年因疫情关系无法用完都会票内的40次车程,故向港铁职员查询,获回覆指其车票已经过期,未用完的车程将不获补发,事主遂将车票交还。案发当日,被告负责点算及检查一批港铁都会票,期间发现事主的车票尚馀15次车程仍未使用,于是将该15次车程转到一张新票,再转赠予姊姊。及至4月,港铁有新措施可延长都会票的使用期限,事主因此再次向港铁查询,并获发还15次车程。港铁调查后揭发本案,被告向港铁保安经理承认自己的行为,事件最终报警处理。
辩方求情指,被告曾任港铁公司客户服务主任近2年,事件发生后已被辞退职务,现时任职保安工作,不过经过今次事件后,相信难以再从事该行业,强调他因一时贪念干犯本案,现已深感后悔,冀法庭谅及被告认罪,且主动提出向港铁赔偿,判罚社会服务令。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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