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专员指食环署蚊患指数片面 促公布「诱蚊器指数」级别
2021-07-22 11:06
申诉专员完成调查食环署执行防蚊及灭蚊工作成效,指出署方在管理登革热病媒监察计划及监察防治虫鼠防等方面不足之处,并提出可改善的地方。
报告指,署方在全港64个地区放置超过3000个诱蚊器,计算发现白纹伊蚊的比率,每月公布「诱蚊器指数」,但未有提供指数所属的级别和相关说明,让市民了解蚊患是否达到警戒级别,指数亦只反映本港整体情况,未能显示各区的蚊患趋势,容易出现蚊患严重的监察地区被其他蚊患相对较轻的监察地区拉低,令人低估了蚊患的情况。署方认为,食环署既然已为「诱蚊器指数」制定不同级别,理应在发布指数时,公布有关级别,让公众可按相应的分级说明得知各个监察地区的蚊患严重程度及应采取的防蚊及灭蚊措施。
另外,食环署按其工作守则监管防治虫鼠队的工作,署方审视3个监察地区的巡查记录后发现,承办商队伍的恒常或突击巡查,食环署不同职级的巡查人员,均有不足之处。报告指,部分巡查人员没有做足巡查,或未有在合约管理系统内输入完成巡查记录。
报告中,署方向食环署提出8项建议,包括应设立有效的应变机制,尽早为该项指数制订并公布不同级别和分级说明,令蚊患监察资讯更为确切、统一和简单易明、善用蚊患指数和相关投诉数据,在蚊患滋扰较严重地区进行针对性的灭蚊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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