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袭击食环署人员被判监14天及21天
2021-07-16 22:47
两名男子因早前袭击食环署人员,今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即时入狱。
首被告被控以两项普通袭击、妨碍公职人员执行职务或对其使用粗言秽语、在公众地方造成阻碍、无牌贩卖及非法贩卖限制出售的食物共6项罪名。首两项控罪被判处即时监禁21天,同期执行;其馀4项被判罚款500元至1000元不等。次被告则被控以普通袭击,被判处即时监禁14天。
案情指今年1月30日,食环署人员在旺角奶路臣街及塘尾道一带就无牌小贩及店铺阻街进行突击执法行动期间,遭上述两名被告袭击。在3月25日的同类型行动中,食环署人员再被首被告袭击。
食环署发言人重申,对执法公职人员使用暴力是不当行为,并须负上法律责任。市民应与执行职务的公职人员充分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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