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工国庆日藏铁笔剪钳罪成候判 官索劳教中心报告

2021-07-16 16:50

被告曾嘉朗(蓝衣者)。 资料图片
被告曾嘉朗(蓝衣者)。 资料图片

去年国庆日有市民自发到铜锣湾一带游行,22岁运输工人于铜锣湾管有铁笔及剪钳,被控1项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罪。经审讯后,裁判官王证瑜今早于东区裁判法院裁决指,虽然无证据证明被告曾使用涉案物品,但被告未能解释铁笔和剪钳的具体装潢用途,无需工作下带备2对劳工手套,故其唯一合理推论为被告会在人群中使用涉案物品意图损坏财产,遂裁定被告罪名成立。王官押后判刑至本月30日,以待索取劳教中心报告,期间被告须还押看管。

被告曾嘉朗被控在去年7月1日在铜锣湾白沙道4号外管有1枝铁笔及1把剪钳,意图摧毁或损坏财产。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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