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国安法案】被撞后移被告上行人路 警:无咩感觉无唔开心
2021-06-30 17:14
餐厅男侍应唐英杰涉于去年七一回归日,在湾仔驾驶插有「光复香港时代革命」中英标语旗帜的电单车冲越三道警方防线。案件今进行第4天审讯,辩方质疑被告驾车在侦缉警员吴太盛身旁擦身而过时,吴以警察盾牌击中被告或令被告分心,才导致涉案意外。吴指当时认为电单车高速驾驶对他或造成危险,自然反应「将个盾飞过去,叫做避一避」。
案发当日看守位于湾仔谢斐道和柯布连道交界警方防线的侦缉警员吴太盛继续出庭作供,吴在被告向其防线方向驾驶时,手持警察盾牌走到最前,举高盾牌示意并向被告大叫「停车!」,但有关片段显示其盾牌在电单车擦身而过后不见了。辩方质疑吴的盾牌击中被告或令被告驾驶时分心,进而引致被告及后失控撞向警员的意外。
吴回应指他不知道盾牌有否击中被告,但不同意被告驾车撞向警员属于「意外」。吴指自己「一早举牌叫佢停车,其实佢真系可以停(车),所以我唔觉得依个系一个意外」,「我有叫佢停车,但佢无理过我」。吴坚称:「我好肯定我无用只手捉到佢!」,「我好肯定我一定无掂过佢!」。吴回答控方提问时指他在电单车经过时因避开电单车而把盾牌「松左手」,吴解释指电单车当时高速驾驶,「我评估我捉唔到(被告)」,自然反应「将个盾飞过去,叫做避一避」。
遭被告电单车撞到的3名警察之一,警员杨俊耀遂出庭作证,杨同样负责看守位于湾仔谢斐道和柯布连道交界的警方防线,杨指当时他指向被告叫被告停车,手持黑色长警棍尝试截停被告,但电单车加速撞向他令他倒地。杨指其右肋骨及背脊感情剧痛,及后被送往急症室治疗。双方同意事实中指出,杨获批5日病假。辩方质疑杨当时用身体作为人肉盾牌挡下被告的电单车,但杨并不同意。
另一名被撞的警员李灏明供称,李当时在涉案地点手持长枪戒备,李当时与同僚欲截停涉案电单车调查,但电单车却加速撞向他及其他同僚。李指其伤势至今仍未完全康复,左手手腕郁动都会疼痛,扭水樽亦有困难,左膊头及左腰亦疼痛或痹痛,现需每3个月都要到东区医院覆诊并照X光。李指自己当时不确定手持盾牌的侦缉警员吴太盛曾「甩手」,亦指自己遭被告阻挡视线。
李指被告撞车后失平衡倒地,而被告「有郁过啲手脚」,警方怀疑被告有逃走意图,故上前制服避免被告逃走。李忆述自己事发后曾询问被告有否受伤,但没有看到有警员拿警棍打被告。
杜丽冰法官两度指出有坐左庭内公众席的人士,在审讯中睡觉,杜官指出如他们需要睡觉请另觅地方,不要霸占庭内公众席位置,应腾出空位让其他有需要人士进庭听审。
其中一名被电单车撞到的警员李灏明下午继续作供,辩方指李被撞后受伤,但李却继续负责拖拉被告到附近行人路上,质疑为何不由其他没有受伤的警员负责移动被告。李解释当时民众在天桥上向警方投掷硬物,在千钧一发之际,只想尽快把疑犯带往较安全的位置。辩方又问李当时拖拉被告时是否感到不快,李则指当时正在执行职务,「无咩感觉,无唔开心」,而被告被拖拉时默不作声,李亦不知道被告脚踭骨折。
第三名受伤侦缉警员叶伟全供称,意外发生后右手拇指未能回复正常的灵活度,现时毋须覆诊。叶在辩方盘问下指他,从有关片段中看到侦缉警员吴太盛拿起盾牌一端高举,作势抛向被告,但当日在现场则没有目击吴的盾牌在手中松脱的一刻。
其中一名被电单车撞到的警员李灏明下午继续作供,辩方指李被撞后受伤,但李却继续负责拖拉被告到附近行人路上,质疑为何不由其他没有受伤的警员负责移动被告。李解释当时民众在天桥上向警方投掷硬物,在千钧一发之际,只想尽快把疑犯带往较安全的位置。辩方又问李当时拖拉被告时是否感到不快,李则指当时正在执行职务,「无咩感觉,无唔开心」,而被告被拖拉时默不作声,李亦不知道被告脚踭骨折。
第三名受伤侦缉警员叶伟全供称,意外发生后右手拇指未能回复正常的灵活度,现时毋须覆诊。叶在辩方盘问下指他,从有关片段中看到侦缉警员吴太盛拿起盾牌一端高举,作势抛向被告,但当日在现场则没有目击吴的盾牌在手中松脱的一刻。
法庭记者:刘晓曦
建立时间11:58
更新时间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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