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国安法案】3法官组成审判庭开审 唐英杰否认全部控罪

2021-06-23 10:52

被告唐英杰。 资料图片
被告唐英杰。 资料图片

首名被控违反《港区国安法》的餐厅男侍应唐英杰涉于去年七一回归日,在湾仔驾驶插有港独中英标语旗帜的电单车冲越三道警方防线。他被控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及恐怖活动罪,控方加入一项危险驾驶引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罪,作为恐怖活动罪的交替控罪。案件今在高等法院《港区国安法》指定法官彭宝琴、杜丽冰及陈嘉信3名法官组成的审判庭席前开审,审讯预计为期15日。

唐英杰由资深大律师郭兆铭、大律师刘伟聪及大律师陈碧琪代表,律政司由署理副刑事检控专员周天行及署理助理刑事检控专员张卓勤代表。律政司司长早前已发出证书决定本案不设陪审团审理,改由3名法官组成的审判庭审理。

唐英杰听毕控罪后,表明否认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及恐怖活动罪,亦否认恐怖活动罪的交替控罪「危险驾驶引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罪」。

开庭前半小时左右,约有20名公众排队等候,记者则有近40人提早排队等侯入座。

24岁被告唐英杰现面对两罪,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指,他于2020年7月1日在香港由东区海底隧道至湾仔谢斐道和柯布连道交界一带,煽动他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旨在分裂国 家、破坏国家统一行为,不论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胁,即将香港特别行政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离出去,或非法改变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

恐怖活动罪则指,唐英杰于同日同地,为胁迫中央人民政府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或者威吓公众以图实现政治主张,实施造成或者意图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恐怖活动,即针对人的严重暴力或以其他危险方法严重危害公众安全,致警员8260、 警员 2674 和警员 12197重伤。

恐怖活动罪的交替控罪「危险驾驶引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指,唐英杰于2020年7月1日在香港湾 仔谢斐道近柯布连道交界,在道路上危险驾驶汽车(即登记号码为 TV 7283 的电单车),引致警员 8260、警员2674和警员 12197 身体受严重伤害。

法庭记者:刘晓曦 王永欣

建立时间09:52
更新时间10:52

(左起)杜丽冰、彭宝琴及陈嘉信,3名法官组成的审判庭席前开审。
(左起)杜丽冰、彭宝琴及陈嘉信,3名法官组成的审判庭席前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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