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冲突】2男认暴动罪各判囚32个月 官接纳一时冲动犯案
2021-06-17 13:03
前年11月中旬发生理工大学冲突事件,多人前往声援困在理大内的人士,有示威者在油麻地向警方掟汽油弹及投掷杂物,期间两名年轻男子当场被捕。两人早前在区域法院承认一项暴动罪,李俊文法官今表示,接纳两人在案中非带领角色,只是一时冲动犯案,判两人分别囚32个月。
李官判刑时指,虽然当时理大正发生一连串非法事件,惟本案发生地点与理大有一段距离,故不会将两事混为一谈。另当日警方早已因理大内的暴动事件而在附近封路,故本案对公众实际上的阻碍并不大,且只维持了短短20分钟,涉及暴力的时间更短。两名被告虽有与警方对峙,但没有证据他们有安排、带领、召集或煽动事件,接纳两人在事件中非带领角色,只是一时冲动犯案。
对于施管有的长刀及铁锤,李官指出没有证据显示当日有人使用该些物品,故接纳施称只是用来工作的说法。至于文在逃跑时丢弃汽油弹等物,虽然没有证据显示他曾使用,惟仍有使用的风险及可能性。最终考虑到两名被告年轻、没有案底,只是一时冲动犯案,且获家人支持,判两人分别囚32个月。
被告分别为24岁地盘工施英濠、21岁兼职印刷厂文员文自强,被控于前年11月18日,在九龙油麻地加士居道天桥近伊利沙白医院,与其他不知名人士参与暴动。
法庭记者:刘安琪
建立时间12:35
更新时间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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