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男疑妻子外遇到岳母家纵火判监5年
2021-06-08 18:53
台湾屏东一位姓郑男子于2018年怀疑自己的妻子有外遇,故跑到其岳母家纵火,所幸火势很快被扑灭,未有酿成任何死伤。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二审审定郑男故意放火,犯行重大不宜轻纵,考量男子与岳母较早前达成和解,判处5年徒刑,全案件仍可上诉。
判决指出,郑男怀疑妻子外遇,故在2018年12月16日凌晨到其岳母屏东县枋寮乡的住所,潜入1楼车库并以打火机点燃纸张纵火后逃离现场。据知当时车库内囤放大量易燃物品,导致火势迅速蔓延。
岳母发现车库起火后随即报案,火势迅速被控制,惟车库屋顶因为大火已烧出一个大洞,几乎塌陷,邻居也遭受轻微波及。枋寮分局依公共危险嫌疑,将郑男移送屏东地检署侦办起诉。郑男辩称妻子外遇被他擒获,一气之下才会放火「警告」妻子,强调自己没有想要烧毁岳母家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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