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冲突】讹称没带身分证误导警员罪成 少年被判18个月感化

2021-06-07 10:39

被告李佳豪。 资料图片
被告李佳豪。 资料图片

前年11月「理大围城」期间自愿离开校园时,当时15岁男生向警员讹称没有携带身分证。警员及后在其中一人鞋内找到他们的身分证,男生经审讯后今被裁定一项提供虚假资料意图误导警员罪成。裁判官叶啓亮于九龙城法院同意男生犯案乃守法意识薄弱,但考虑到他有真诚悔意,故依从报告建议判18个月感化令。

叶官今引述被告的感化令及社会服务令报告,指被告承认有人教唆而犯案,感化官认为他的守法意识薄弱,而被告父亲及社工对其评价皆正面,接纳他的真心悔意。

叶官续指被告面对的控罪严重,当时明知身分证藏于本案另一被告的鞋底,仍故意误导警员以逃避刑责。惟被告遭即时揭发后亦向警员和盘托出,提供姓名等个人资料,终接纳感化官建议判感化18个月,期间需遵守附加条件,包括要求被告在指定地方读书及居住、遵守每晚11时半至翌日6时的宵禁令、依从感化官指示与朋友交往及参加有助更生的小组活动。

被告李佳豪被控于2019年11月21日,在尖沙嘴康达径尖东救护站一辆救护车内,讹称当时没有身分证明文件,企图误导警务人员。同案另一名被告郑启骏(18岁)早前认罪后,被判感化18个月。

法庭记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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