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9金钟冲突】2中学生认暴动判入劳教 官拒接纳患抑郁及过度活跃作减刑理由

2021-06-07 12:29

郭官判处2名中学生入劳教中心。资料图片
郭官判处2名中学生入劳教中心。资料图片

前年9.29 游行演变成激烈冲突, 96 人被控在金钟一带暴动,其中2名中学生早前承认一项暴动罪,郭启安法官今于区域法院指出,不同意两人分别患有抑郁症及过度活跃症可被接纳为特殊的减刑理由,但考虑到两人年纪尚轻,判刑时须兼顾惩罚性及更生,同判两人入劳教中心。

郭官判刑时指,本案是2019反修例运动所引起的社会运动之一,但法庭不会在判刑时考虑到政治因素,亦不会对政治争议作出裁决。郭官强调,法庭有责任维护社会法治及公众秩序,绝不容许任何人以非法暴力破坏或捣乱。而当日案发时,示威者人数众多,规模不小,明显是针对政府总部,有政府建筑物受到破坏,金钟及中环一带金融中心的交通受到影响,更有示威者使用汽油弹,案情严重,须判予阻吓性惩罚。若犯案者是成年人,刑罚必在监禁4年以上,惟考虑到本案两名被告极其年轻且初犯,故判刑时必须顾及给予其更生的机会,最终认为进入劳教中心为最适合的刑罚。

辩方求情时指,确诊患有过度活跃症的被告陈卓文的童年比一般人不幸,自小没有父亲,母亲亦在其两岁时患癌去世,陈如今的合法监护人是他的姨母。另陈当日原本没有打算参加冲突,身上亦没有齐全的保护装备。但他后来因好奇站在最前线,受现场环境影响才会一时冲动犯案,陈现已真诚改过,希望服刑后能重新出发。

至于次被告廖家成,辩方指他在年初时因本案患上抑郁症,现已全面康复,故更心及劳教中心亦是适合廖的刑罚。而在案发当日,廖初时是以救护员身份参与,这是他第一次去到前线,便因一时冲动犯案,现已感到十分后悔。廖表示希望服刑完毕后,能重读中四以为DSE打好根基,日后能成为一名社工,回馈社会。

两名被告陈卓文(16岁)、廖家成(16岁)被揸一项暴动罪,指两人于2019年9月29日于金钟金钟道一带,连同其他身份不详人士参与暴动。

法庭记者:刘安琪

建立时间10:33
更新时间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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