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10.1集结案】指量刑起点较高 陈文敏:法官将暴力归究被告不公

2021-05-31 13:19

陈文敏指,法官在判决时,应平衡各项因素。资料图片
陈文敏指,法官在判决时,应平衡各项因素。资料图片

壹传媒黎智英、前立法会议员李卓人、何俊仁及梁国雄等10名泛民主派人士前年国庆日在民阵申请游行遭反对后,带领群众由铜锣湾游行至中环被控。10人分别被判囚14至18个月,单仲偕及蔡耀昌则准缓刑2年。港大法律学院公法讲座教授陈文敏表示,法官将当日所有暴力行为归究于被告身上的做法并不公平。

陈文敏在电台节目上表示,若将游行集会期间或结束后,发生其他暴力行为的责任全部归于被告身上,而未有考虑是否由其他人发动暴力行为,对被告不太公平,并指案件的量刑起点高于以往的同类案件。他关注,判决是否脱离社会人士的标准及期许,以及会否令到市民对法院失去信心。他又指,法官在判决时,应平衡各项因素。

对于法官当日指,被告认为呼吁群众参与「和理非」游行,则可和平游行是「天真及不切实际」的说法,他则认为未有考虑被告的个人意图。另外,对于负责主审案件的法官在判决后接获恐吓电话,他则强调,相关行为应予以谴责,并指即使对判决感到不满,亦不应威吓法官,并批评有关行为违反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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