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泄试题案】萧源上诉失败维持判囚14月 需即时服刑
2021-05-20 10:42
著名中文科补习导师萧源涉要求两名担任中学文凭试中国语文科口试主考员的大学同学,向他泄露试题和评分准则。3人去年经审讯后被裁定两项串谋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罪成,萧源被判监14个月,其馀2人则分别被判监8个月。萧源与及其中一人就定罪及刑期上诉,高等法院法官黄崇厚今裁定萧源维持判监14个月,需即时服刑。另一案发时为主考员的上诉被驳回。
萧源妻子蔡盈盈则就讼费命令上诉得直,获批审讯及上诉聆讯的讼费。
法官黄崇厚在判词中指出,证据明确显示萧源必然知道 张国权和吴宏梁都是主考员,也必然掌握以张国权的情况他不能在仍有考生未开始考试前便向萧透露试题,也必然掌握以吴宏梁的情况不应在考试前向他透露未有公开及只提供给主考员的评分准则。而张吴二人身为主考员,因职能才得以优先得知试题和评分准则,故有保密责任。
黄官表示,即使张吴二人在泄露相关资料后依然可以公正地评核考生的表现,但他们各自的作为会使公众对考评局和考试安排失去信任,也会引致公众对考试起码有感知上的不公平,从而影响相关考试的认受性。
而主考员不当地泄露本案所涉的资料,是滥用权力、有违职责的行为,亦有充分证据支持各人有所串谋,黄官裁定原审裁判官就各项定罪的裁定均属安全及稳妥,故驳回萧源及张国权的定罪上诉。
就萧源的刑期上诉,原审裁判官以12个月及9个月作为两罪的量刑起点,而考虑萧源背景及检控延误后,就第一条控罪减刑25%,但为免双重扣而没有就第二条控罪给予任何扣减。黄官认为萧源的求情理由适用于两条控罪,故第二条控罪亦应获25% 扣减,故把两罪量刑起点改为9个月及6.75个月。而萧源身为补习名师,明显为了私利犯案,考虑整体情况后认为两罪总刑期为14个月并非明显过重,是在合理范围之内,故经计算后维持判萧源监禁14个月。
萧源妻子蔡盈盈(又名蔡怡)经审讯后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脱,但原审裁判官认为她自招嫌疑,脱罪纯属侥幸,故拒绝其讼费申请。黄官指出原审裁判官认为控方证据不足才裁定蔡怡罪脱,过分看重蔡怡如被控《考评局条例》第15条保密条例,或会被定罪的情况,但现已错过检控时限,蔡已不可能被检控,故黄官裁定蔡怡讼费上诉得直,可获得原审及上诉聆讯的讼费。
萧志勇(又名萧源)于2020年5月就两项串谋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被判监14个月,服刑近两个月之际向高院申请保释候上诉获批。其妻子蔡盈盈(又名蔡怡)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脱,但就不获讼费命令提出上诉。
另一名案发时为主考员的上诉人张国权,早前被裁定一项串谋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罪成,判监8个月。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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