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德学校前校长助理指《教育条例》违宪 申终极上诉许可遭驳回
2021-05-11 11:59
屯门兴德学校近年接连被揭发管治问题,包括怀疑有「影子学生」等,前校长助理张锦辉被取消教员资格后,仍然留在该校工作,2018年被裁定10项未经准许而逗留在学校罪成,判160小时社会服务令。张不服定罪,在高院上诉失败后,今早于终审法院申请上诉许可,指《教育条例》违宪,不相称地终身禁止张锦辉进入校园,或担任非教务工作,限制了其职业自由及迁徙自由。法官李义连番质疑上诉方缺乏明确基础,终身禁止一说无中生有,认为张只需向校方申请获批便可,终审法院终驳回其许可申请,书面理由择日公布。
上诉人张锦辉被控 10 项未经准许而逗留在学校罪,在 2017 年 3 月 30 日至 4 月 11 日期间共 10 天,身为一名曾获注册为教员的人士,但其注册被取消后,未经教育局常任秘书长书面准许,而逗留在屯门兴德学校内。经审讯后,他被裁定罪名成立,判160 小时社会服务令。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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