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收回3幅私地涉约1.2公顷 料可建1600个单位
2021-05-13 17:33
政府早年表示,将检视10组已规划作综合发展区或住宅的私人土地,研究是否适合收回作公营房屋发展。发展局今日公布,政府运用《收回土地条例》,收回3幅分别位于元朗及粉岭、现划作住宅及综合发展区用途的私人土地。发展局表示,3幅土地涉及约1.2公顷的私人土地,料合共可提供1600伙单位。
发展局发言人表示,该3组地块已于多年前规划作较高密度发展,以便透过私人发展更有效使用有关土地。政府会尽快完成有关收回土地程序,地政总署今日已开始为该3组地块进行清拆前登记。
发展局又指,至于纳入有关检视的其馀7组地块,其中两组被评估为不适合作高密度资助房屋发展。其中一组地块坐落工业区,该地块内及邻近地区仍有频繁业务营运,而该地块的规划意向为重建作以商业用途为主的发展。由于地区情况没有改变,若把该地块用作房屋用途将引致土地使用的兼容性问题。另一组地块基于严重的地质限制,如将该地块用作资助房屋发展会对成本效益构成重大影响。
另外,就剩馀纳入是次检视的5组地块而言,政府现阶段并不会收回作资助房屋发展用途。其中3组地块的业权拥有人已提交并积极跟进其地契修订或换地申请,以期令用地达致现时规划的发展潜力。地政总署会继续按既定程序处理相关申请。其馀两组地块则需要进一步评估发展作资助房屋的成本效益,包括考虑所需的大型清拆及搬迁行动,是否与目前估计所能提供的有限单位数目相称。
发展局说,考虑到牵涉的商业敏感性,以及为免有损政府日后因应将来情况转变而进一步检视有关用地用作资助房屋发展的可能性,这5组地块的具体位置及详情不宜公开。
3组地块分别的位置及规划用途如下:
(一) 位于粉岭新运路近黄岗山占地约3 500平方米规划作「住宅(甲类)」的地块;
(二) 位于元朗十八乡路近龙田村占地约7 000平方米规划作「住宅(甲类)」的地块;及
(三) 位于元朗元龙街与攸田东路交界附近占地约5 300平方米规划作「综合发展区」的地块。
根据现时土地用途地带指明的发展参数,3组地块涉及的12 300平方米私人土地,连同邻近约3 500平方米的政府土地,预计合共可提供约1 600个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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