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将修例打击「起底」 罪成最高罚100万及监禁5年
2021-05-11 16:12
政府向立法会提交文件,交代修改《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细节,以打击「起底」行为,最高刑罚为罚款100万元和监禁5年。
当局建议在《私隐条例》加入条文,任何人如果未经当事人同意,披露当事人资料,并有意图威胁、恐吓或骚扰当事人或家人等,而当事人或家人亦因而蒙受心理伤害,有关人士即属犯罪。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罚款100万元和监禁5年,一经简易程序定罪,可处罚款10万元和监禁2年。
当局又建议,赋予私隐专员刑事调查和检控权,如有合理理由,可要求任何人提供相关资讯、文件或物品,和回答专员问题,亦可向法庭申请,批准进入处所权力。私隐专员将有法定权力,要求纠正涉起底的内容,指示相关人士在指定时间内纠正,倘未能在指定时间内纠正,有关人士可提出免责辩护,证明有合理辩解,否则即属犯罪。
当局指,近年社会涌现「起底」行为,形容「如将个人资料武器化」,令当事人蒙受重大伤害,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自2019年6月至2021年4月,接获及主动发现超过5700宗涉「起底」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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