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推出便利台胞入境工作安排 5月10日起实施

2021-04-29 20:01

福建当局宣布实施便利台胞入境工作安排。网图
福建当局宣布实施便利台胞入境工作安排。网图

福建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宣布,将于5月10日零时起,实施台胞入境检疫便利通道措施试点工作。

根据新措施,当局对于急需到福建工作或开展重要商务、重要交流活动,并通过福建对台海空客运直航口岸入境(目前为厦门机场口岸)的台胞,实施「2天集中医学观察+19天闭环管理」的便捷措施。在闭环管理期间,入境台胞可在加强防护、做好健康管理前提下,实施「住宿地-单位-住宿地」两点一线作一边观察、一边工作安排。

符合条件的台胞,可由其在闽工作单位提前7个工作日以上,向当地台港澳部门提交《台胞便捷通道申请表》《台胞个人健康承诺书》《工作单位监管承诺书》及工作单位营业执照、台胞任职证明或邀请函、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等材料进行申请(省属企业直接向省台港澳办申请)。

申请获批后,台胞在入境审核时须提供入境前28天无台湾、澳门地区以外旅居史有效证明、台湾权威医疗机构出具的入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和血清抗体检测阴性证明。2天集中医学观察期间产生的费用,须由观察对象自行承担。

至于在金门、马祖连续居住满28天以上的金门、马祖籍居民,通过福建对台「小三通」客运直航口岸到福建,视同为大陆低风险地区入闽人员进行管理,毋需隔离。他们在入境时,需提供《台胞个人健康承诺书》(附入境前28天无金门、马祖以外地区旅居史有效证明)、金马地区医疗机构的入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有效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等。

申请便捷通道的台胞和邀请单位,须如实填写相关申请材料,台胞入境后,须主动配合海关、边检、机场等单位和机构的体温检测、医学巡查、集中医学观察等措施。对刻意隐瞒、虚报境外旅居史,不接受集中医学观察或治疗,或不遵守闭环管理有关规定,其他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的行为,造成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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