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韩第二宗慰安妇受害人向日本索偿案 被判败诉
2021-04-21 17:30
南韩一批慰安妇受害人和她们的家属采取法律途径向日本政府提出第二宗诉讼及索偿,周三早上被南韩法院驳回。法官指出,日本政府享有 「主权豁免权利」。
据南韩联合通讯社报道,韩国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议第十五庭周三早上驳回原诉人李容洙等慰安妇受害人和金福童、郭艺南(以上皆为译音)等已故慰安妇受害人及其家属等20人所提出的索偿诉讼。这意味着,她们所提出的,不符合诉讼条件。法庭认为,日本享有国家主权豁免,不受韩国法院管辖。
不过,今年1月,首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审理第一宗慰安妇受害人和家属所提出的同类诉讼时,却裁定原诉人胜诉,下令日本政府向每名受害人赔偿1亿韩圜(约68.6万港元)。两宗诉讼的裁决结果形成强烈对照。
日本内阁官房长官加藤胜信表示,留意到两宗诉讼的裁决截然不同。在阅读过详细判词之前,他不会发表评论。他指出:「对上一宗诉讼的裁决明显违反国际法。日本继续强烈要求南韩采取适当步骤,纠正这种情况。」
国际特赦组织发表声明,形容早上的裁决结果令人感到失望,无法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及大战期间这种奴役制度下的生存者和她们的家人伸张正义。
其中一名原诉人、92岁的李容洙在法庭外对记者说:「不管裁决如何,我们都会向国际刑事法庭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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