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必」被控煽动等罪 辩方申终止聆讯官下周一裁决

2021-04-19 16:55

「快必」谭得志。 资料图片
「快必」谭得志。 资料图片

人民力量副主席「快必」谭得志涉在去年摆街站多次高叫口号,被控发表煽动文字等14罪,案件已转介至区域法院,他早前透过戴启思资深大律师申请永久终止聆讯,及要求控方提供更清晰的控罪详情,案件今开庭处理。陈广池法官听毕控辩双方陈词后,押后至下周一裁决。

戴启思认为,发表煽动文字与基本法及人权法互相抵触,有违宪及侵犯言论自由之嫌。他指出,控罪立法的原意,是要禁止人们煽动对皇室的憎恨,惟现时人们的言论、出版及新闻自由受基本法保障,不应受到限受制。

戴启思又称,控罪必须激起人们用暴力才算干犯,惟控方仅指控快必的言论「引起仇恨、离叛、轻蔑、憎恶及敌意,用字空泛,没有特定标准。

另外,他又指出,一般而言控方须在控罪详情中,列明被告哪些特定言论或文字具煽动性质,惟是次却未有提及,要求控方清楚交代。

陈广池法官听毕辩方发言后宣布休庭,旁听人士一如以往地与快必互比「五一手势」,陈官见状训斥谓:「法庭是庄严之地,不是让人手舞足蹈的游乐场,必须遵守规矩」,著各人若要打招呼便到庭外;陈官强调,香港是法治社会,并吁众人专重被告及辩方。

谭得志现共被控7项发表煽动文字、3项扰乱公众秩序罪,以及各一项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举行或召集一个未经批准公众集结罪、拒绝遵从或故意忽略命令罪及串谋发表煽动文字罪。

辩方早前质疑区域法院有否权限处理本案,提出或须将案件交付更高法院,惟申请遭到驳回,而辩方亦不会就此议题提出司法覆核。

建立时间15:49
更新时间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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