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妇就重建安置2千元贿市建局职员 判囚4月缓刑两年

2021-04-01 13:50

68岁清洁工人及其53岁妻子,因受市区重建局发展项目影响,就其安置安排以2,000元贿赂市建局职员,早前承认一项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罪。裁判官强调廉洁对香港相当重要,任何公职人员都有所属工资,被告行为会破坏社会。裁判官以6个月作量刑起点,考虑被告认罪,扣减3分1刑期,今于九龙城裁判法院判处两名被告入狱4个月,缓刑两年。

案情指,市建局于2016年刊宪公布土瓜湾一项重建发展项目,被告徐继硕报称清洁工人,及其家庭主妇妻子孙少春,二人租住受影响范围内一个单位。如被告符合资格,会获市建局安排安置或提供特惠津贴。一名市建局收购及迁置部的高级主任负责联络他们,二人则向对方提供现金2,000元贿款。该名职员向市建局报告事件,市建局其后将事件转介廉署跟进,二人被廉署落案起诉。

法庭记者:王永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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