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台湾故事III》使用「两国邦交」遭投诉 通讯局发劝谕

2021-03-29 19:32

港台电视31及港台电视31A台播放的电视节目《台湾故事III》遭投诉。资料图片
港台电视31及港台电视31A台播放的电视节目《台湾故事III》遭投诉。资料图片

香港电台《台湾故事III》被指不准确描绘「国家」遭投诉,通讯局向港台发出劝谕。

通讯局于2021年3月第105次会议审议了两宗投诉个案,有关个案涉及广播机构违反《电视通用业务守则──节目标准》及《电视通用业务守则──广告标准》的规定。

其中一宗为有关2020年3月28日在香港电台港台电视31及港台电视31A台播放的电视节目《台湾故事III》的投诉。投诉主要指节目将台湾描绘为「国家」并不准确,以及该节目有欠持平、煽动仇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侮辱国家主权。

通讯局指,节目中使用「两国邦交」和「断交」词语,意指台湾是主权国而可与别国建立正式外交关系,有关用语并不准确,明显违反了《电视节目守则》第 9 章第 1A 段要求纪录片的真实资料须准确无误的规定。

通讯局认为有关节目准确性的投诉成立,并决定向港台发出劝谕,敦促它严格遵守《电视节目守则》中的相关条文。

另外一则有关2020年8月12日在奇妙电视香港开电视播放的「蓝妹啤酒」电视广告的投诉,通讯局指,该啤酒广告在合家欣赏时间内播放,明显违反《电视广告守则》第6章第2(c)段的规定,通讯局认为投诉成立,并决定向奇妙电视发出劝谕,敦促它严格遵守《电视广告守则》中的相关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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