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生挥槌袭警罪成判感化律政司提覆核 官指判刑过轻改索更新中心报告

2021-01-08 11:36

2019年10月,屯门乡事会路一带多日有示威者堵路。 资料图片
2019年10月,屯门乡事会路一带多日有示威者堵路。 资料图片

前年10月7日一名中三男生在屯门示威期间被警员追捕时,涉嫌转身两度挥槌袭击警员手臂,经审讯后被裁定袭警罪成,裁判官叶启亮考虑到被告年轻并承诺不再参与社运,最终判以感化一年。律政司不满判刑过轻而提出覆核申请,质疑叶官低估案情严重性,犯了原则性错误。上诉庭批准律政司的覆核,裁定裁判官原则有错判刑过轻,撤销感化令,现索取更新中心报告,订于1月28日上午9时半判刑。

现时16岁的李姓男生(缩写 : LHY)被控于2019年10月7日,在屯门青山公路新墟段与乡事会路交界袭击警员X。警员事发后发现其肩膊有两厘米瘀伤,因不影响工作,考虑到仍有任务需执行,故未有求医。

律政司指出李案发时是一名有备而来的示威参与者,李手持一支长约32厘米长的槌仔,该槌仔是具杀伤力的武器,被警察追捕时两度挥捶袭击警察,警察没有受伤纯属侥幸。而且李一直持捶,可见他预计随时使用捶仔去作出破坏或袭击的行为。袭警案一般会判以即时监禁,感化令为过轻刑罚,必须判以拘留式刑罚。虽然李的体格不适合入劳教中心,但判入更生中心亦属适合选择。

李的律师代表指,虽然李两次差点被捕均挥捶袭警,但裁判官根据李的健康问题及求情信,给予李「最后一次机会」,以酌情权处理作出仁慈判刑。而且李已进行了5个月感化令,亦因宵禁令每天有13小时留家。

潘兆初首席法官指,下级法院判刑过轻而遭上诉,对被告并无好处,更会打断被告的更生计划。潘敏琦法官称:「依个系一而再再而三嘅挥捶」,而李与母亲因政见不合而时常争吵,虽然李平常不会在晚上9时后外出,但本案正发生在晚上9时后,「明显屋企人都控制唔到佢」,而感化令成功与否关键是家人的循循善诱,但李与母亲关系却不好。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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